北TA怎么办理通关随身携带物品
1、任何国家可在其无保留批准签署本公约或交付其批准或加入文书之日或其后的任何时候,向理事会发出通知书,声明本公约应扩大适用于该国负有外交责任的所有或任何关境。上述通知应从理事会收到之日起的3个月后生效,但在本公约对有关国家生效前,对通知书中所指的关境不应适用。
2、在按本条*1款发出通知书中声明将本公约适用范围扩大到该国负有外交责任的关境的国家,可按本公约*22条的规定通知理事会有关的关境将不再实施本公约。
*26条
1、任何国家可在签约、批准或加入本公约时声明或在其成为本公约缔约一方时通知理事会,该国对邮运货物决定不接受按本公约签发的ATA单证册。上述通知应从理事会收到之日起的*90天生效。
2、已按本条*1款规定提出保留的任何缔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通知理事会撤销此项保留。
3、对本公约不许作其他保留。